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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公告
各位考生:
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,我总队2017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阶段工作已结束。总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,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相关事宜(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为未通过资格审查)。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,按照通知的时间、地点准时领取准考证,仔细核对个人信息,并做好与考试相关的准备。
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
2017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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